苗栗縣社區巡守隊原有一百三十一隊、四千四百五十人,受高齡化及人口外流影響,陸續解散九隊,剩三千九百七十五人。
巡守隊屬協助治安維護的義務性組織,隊員是自發性的熱心服務,輪班在居住社區巡邏、警戒、遏止及通報犯罪,只要身體狀況堪以執行巡守事務,適度放寬年齡或以健康檢查為審查標準,讓熱心人士繼續服務。
巡守隊執勤雖有微薄補助,但不支薪、須自備車輛及汽油。巡守隊雖是公益付出,但應享合理福利。政府應編列預算,提高執勤及足夠汽油費,添購必要的制服、執勤設備、保險及年節獎金,讓他們的辛苦獲得慰勞。
也可鼓勵企業贊助,或給予加入巡守隊的員工額外獎勵,以吸引新血加入,解決巡守人力荒的窘境。
安琪(台北市/自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