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昨天對去年肯亞電信詐騙案宣判,重判多名台籍主嫌。
圖/取自北京第二中院微博
【本報綜合報導】大陸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昨天對四十四名涉及肯亞電信詐騙案的台籍被告宣判,張凱閔、林金德、張家祥等多名主謀被重判十五至十三年,其餘二十多名台籍被告均獲刑十至十二年不等徒刑。
這是大陸在去年自世界多國遣返台籍詐騙嫌犯後,第一起公開審理並宣判案。北京二中院邀請部分被告家屬、被害人、台灣駐京記者旁聽。
北京第二中院昨天判決的肯亞電信詐騙案共有兩起,分別是以張凱閔、林金德為首的五十名詐騙集團,以及由張家祥為首的三十五名詐騙集團。兩起詐騙案共有八十五名被告,其中台籍被告四十四人,由於人數眾多,由三名審判長分案審理,並分三次庭宣判。
騙取185人近3千萬人民幣
兩起詐騙案,是自二○一四年六月至二○一六年四月在印尼與肯亞犯罪,總計騙取一百八十五名大陸被害人二千九百多萬元人民幣。當中十二名被告人共退賠贓款四十六萬餘元。
審判長說,八十五名被告中有四十六人是主犯,負責籌備犯罪窩點、人員管理、電腦操作等,依法從重處罰。
經宣判,張凱閔、林金德判處十五年,張家祥十三年,其餘二十餘人幾乎均為台籍被告,刑度最輕者一年九個月,該被告僅參與一次犯罪就離開犯罪集團,其他包括專職廚師、負責機場接送等被告,均被列為共同正犯,判處五年不等徒刑。
三庭的審判長均駁回被告律師所提的辯護要求,審判長表示,此案完全適用二○一六「二高一部關於辦理電信網路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意見」(刑度比較重),不存在適用較舊、較輕法條的問題。審判長表示,所有被告在審理期間均表示認罪、悔罪。三起宣判案均為一審宣判,被告均未當庭表示上訴。
昨天被告出庭時腳戴足鐐,緩步進入,一度望向旁聽席家屬,還有家屬輕呼被告名字。聆判時,坐在旁聽席的家屬不斷啜泣,在得知判決結果後,部分家屬痛哭,退庭後,有台籍家屬痛罵海基會根本沒有協助家屬,只打過一次電話就不聞不問。
陸委會:218台籍詐騙犯遣陸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表示,自去年四月肯亞案發生以來,共有二百十八名涉及海外電信詐騙案的台灣民眾遭遣送中國大陸,分別遭關押在北京、廣東、湖北、湖南、浙江、江蘇與四川等地。
他表示,台籍被告的司法訴訟權益應獲得充分保障,基於家屬探視事項,也應該因兩岸司法互助提供便利,政府已多次表達家屬探視需求,由我方海基會與大陸海協會聯繫,海協會再移轉給公安部們,雖然不斷反映,但陸方依然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