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台鐵新訂《旅客運送契約》,原增訂列車到站後,旅客若無正當理由、未於十分鐘內出站可加收十五元,預計明年元旦起實施,立委與民眾質疑過於嚴苛也難執行。台鐵局長鹿潔身昨天表示,會刪除這項條文,暫緩實施。
「新擬的運送契約公布後有爭議,現場人員也反應執行困難,反而會製造現場人員與旅客的糾紛。」鹿潔身與主管討論過後認為,覺得沒有必要制定實務上做不到的規定,應該改以宣導,所以暫緩。
台鐵周一公布新制後引起熱議,有人認為有的車站幅員廣闊,走路速度不同,恐造成站務人員與旅客的爭執。交通部長賀陳旦前天在立法院接受質詢時也坦承「十分鐘是有點太嚴格。」立委也認為,捷運與高鐵含旅行時間進出不同站為二小時及三點五小時,台鐵為防範逃票,訂的新制最嚴格,但部分車站最遠車廂到出口有段距離,要考慮老人、身障、親子或攜帶大型行李的旅客,在尖峰時刻恐難十分鐘離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