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秋丰(屏東縣/國立嘉義大學中文系碩士班研究生)
行政院長賴清德勉勵照服員,要用愛心來解決政府資源不足的地方,他舉例台南大地震時很多消防救護人員是直接趕往現場,確實是台灣可貴的地方,然而,這種愛心不能作為一種要求或標準,不論是照服員、社工員、軍警消、護理人員等,這類特殊性質的工作環境是非常辛苦的,往往面臨體力與精神上的負擔,人力、資源的不足,已經讓他們疲於奔命,環境的不友善、服務對象的不配合,都造成執勤上的困難,如今,院長又拋出了功德一詞,讓人擔心是否增加對員工的剝削使之合理化,故意壓低薪資、故意加班等無良做法。
台灣人確實很善良,但有時容易淪為有權力者控制的理由,當功德成為強迫的時候,就沒有功德的意義與價值了。若要將功德作為標準,那麼政府官員是否要一起來做功德呢?人人都領三萬元,試問民代、官員接受嗎?應當以工作性質與辛勞的程度作為給薪的基礎,當工作讓生活無以為繼時,要如何繼續用愛心來關懷他人?如果連自己都無法關照好,要如何去關照別人?這是政府要設想到的問題,而非用高高在上的形象,要求基層人員勞心勞力,而忽視職場環境的品質。
政府是最終的仲裁者,一定要關注到人民權利的需求,立法、修法就是要給社會大眾一個遵循的規範,而不是為特定對象服務,法的客觀性來自其公共性與強制性,目的是為了保障每一個人的權利,有衝突時就要排除紛爭,不要讓政府反成了絆腳石。愛心更不可以被濫用,否則就成為道德勒索,這樣還有人願意真誠付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