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行政院長賴清德昨天惹議的「功德說」,令人好奇照服員的合理薪水應該是多少?台中有照服員和雇用單位認為,政府說的三萬二千元或三萬七千元未必領得到,也有照服員只領22K,以目前工作內容,月薪四萬以上較合理。
台中市一間基金會主任表示,現在的長照法鼓勵照服員可自行創業,社區型、居家型的服務都可以,不限創業人數,他都鼓勵年輕同事「多累積各種照服經驗,以後薪水自己訂」,但目前可能以月薪四萬五較理想。
這名主任說,長照服務要接觸失智、失能患者,把屎把尿、洗澡、協助禁食,他建議照服員如果體力能負荷,盡量多接觸各種失能長輩,最好也要經過輪班、大夜班的磨練,才有辦法創業,有能力就自己開公司,設計出好的服務,「吸引別人非你不可」,薪水才不會永遠只領三萬元「做功德」。
一名基層照服員說,通常一輛車配三名人力,有技師、護理師、照顧服務員,月薪三萬元,要能吃苦、耐熱、有服務熱忱,常常要搬浴缸、攙扶長輩,年齡不能太低,三十歲到四十歲又要養家,薪水真的不高,有四萬以上才能放心。
基層照服員說,領三萬、付出勞力、體力,若用「做功德」心態來勉勵,那比較適合家中無經濟負擔者投入,做功德的說法,把照服員的低薪視為理所當然,這一行已經很缺人,如何勉勵年輕人投入?
台中市基層到宅沐浴的照服員說,每天跪著幫長輩洗澡,每次組裝浴缸花十五分鐘,洗澡約三十分鐘,「想請賴院長試試看,一天幫助四人,用做功德的善念,能撐幾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