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奇異果
我和老公於民國七十九年結婚,老公正直老實,生長於鄉村的我單純無心機,即使婚期在即,我們從未討論過婚後財務如何分配的問題。我們都是上班族,各有收入,所以對於家中各項帳單、支出,都是誰拿到誰就去繳,不分彼此;家務也跟理財的方式一樣,誰看到誰就去做。日子過得平凡平淡,但還蠻幸福的。
後來孩子接續而來,老公卻因職務調動經常不在家,頓時,所有家務及撫育孩子的事,都落到同為上班族的我身上。工作家庭兩頭忙,我每天像陀螺一樣,有忙不完的事,不免心生分身乏術的感嘆;但也因為我能把家庭的事都擺平,老公才能無後顧之憂地投入工作,不管調到什麼地方都不必擔憂。
也因此,老公認為我所擔負的責任比他更多,所以他每月的薪餉除了領出一些供個人支用外,提款卡就交由我全權使用,也從不過問如何使用。我不知道這樣算不算家務有給,但至少老公這樣做,讓我心甘情願操持家務,從無怨言。
之後,隨著孩子逐日長大,外出求學,家務愈來愈少,後來老公退出職場,我們角色互換,我上班,家務由他接手,也讓我再無須為家事操煩。同樣地,雖然老公領有退休俸,但有時候我還是會包個紅包給他,向勞苦功高的他表達謝意,不但讓他笑開懷,也創造夫妻皆歡喜的雙贏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