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各地縣市財政不一,連帶影響警察制服、裝備配發;千餘名警察生力軍上月分發,傳出部分到任員警不但自掏腰包製作制服,有些甚至連腰帶、槍套都自費,成為「窮縣市警察的悲哀。」調查發現,嘉義縣新進警員平均得花萬元自購配備,雲林縣則約五千元,台南市每名員警也要多花七、八千元。
中華民國退休警察協會理事長耿繼文說,依規定警察制服每年都由地方政府編列預算執行,雖然無法精準估算每年新到任員警人數,也不見得穿起來合身,但理論上都有庫存可供給;如果有員警到任真無制服可穿,問題嚴重。
警大前教授葉毓蘭說,員警自掏腰包做制服、買裝備是老問題,除了品質差、不合身外,有些是預算可能被挪做他用;這和警政預算下放地方有關,她建議中央要求一致性的配備,包括警察制服、應勤裝備、車輛,甚至是保險等,都應該由中央統一編列預算招標,訂定一致性標準、規格,從根本解決問題。
警政署表示,依據《地方制度法》與《財政收支畫分法》規定,中央與地方機關事權畫分,除武器、彈藥、防彈裝備、保安裝備如防護衣、防護頭盔、齊眉棍、防護盾等,由警政署統一採購外,警察制服、應勤裝備等都由各地方警察機關編列預算辦理。
警政署強調,各地警察機關有責任爭取預算,提供員警執勤足夠應勤的所有裝備,不能影響員警執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