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預告,按醬油製造方法正名為「釀造」、「速成」、「水解」或「混合」四種。此案遭到監察院長張博雅的批評,認為無此必要,不要替人家亂改名, 並舉米粉和炊粉為例,只要食品沒有違反規定,沒造成民眾健康傷害,就不要隨意更改沿用數十年的名稱。
食藥署說是替消費者把關,但張博雅院長站在消費者立場,認為只是製造困擾。
米粉鬧得沸沸揚揚,之後蚊香正名無疾而終,如今醬油又要改名,政策僵化拘泥文字,治絲益棼,莫怪飽受批評。
商品的訂立有其歷史脈絡,不少是約定俗成,內容物和名稱無關。如車輪餅、牛角麵包、牛舌餅、太陽餅等,沿用久了成為標記,只要說出名稱,就可聯想到該商品,達成溝通的目的。
醬油多為黃豆或黑豆釀造,台灣習稱「豆油」,何不將經過黃豆發酵熟成的醬油,依照製麴成分和發酵時間,或總氮量、果糖酸含量差異,區分為「純釀豆油」、「速成豆油」、「水解豆油」三級,混合兩種以上的稱之「調和豆油」。不但名正言順,念起來又不拗口,就能減少困擾了。
李立德(新北市/服務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