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台東布農族獵人王光祿持槍獵捕保育類動物,被依違反槍砲條例與野生動物保育法判刑三年六月確定,引發各界爭議。檢方暫緩執行,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兩法部分條文違憲,由合議庭法官共同具名聲請釋憲,並裁定全案停止審判,待大法官作出解釋後再審理。這是最高法院有史以來首度由法官聲請釋憲案件。
王光祿昨天人在山上工寮耕作,妻子余秀麗表示,她我先生最大心願就是可以改判無罪,不是為了自己,而是希望原住民以後在自己傳統領域,能以傳統方式生活,不會犯法坐牢。
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指出,野生動物保育法先於原住民基本法公布,未納入原基法保障的「自用」原則,導致原住民獵人經常誤觸法網。這次聲請釋憲,代表政府有意「用更高的法律保障原住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