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外交部認為,奈及利亞、巴基斯坦不少人來台假結婚、騙財騙色,近年都嚴格審核居留簽證,但有三位處分限期離境而提起行政訴訟的奈籍配偶,上周透過律師調閱資料,發現我國駐奈代表處電報外交部的公文竟以「無誠無實」、「無恥、卑劣」等文字,形容申請歸化的奈籍人士,令他們非常憤慨。
這個事件或許有許多值得探討的因素,但公文代表的是一個國家的格調(更何況是外交部),如果公務員會用粗鄙的文字,即使對方真是如此,但是否已先自貶身價了呢?
此外,公文用如此離譜誇張的字眼,是台灣人權的笑話及恥辱,若在奈國傳開,可能衍生國際糾紛,甚至引起我非洲邦交國反感,後果恐怕相當嚴重。
公務員考試錄取率愈來愈低,公務員的素質應愈來愈高,不過若無法落實在每個小細節,恐怕都將徒勞無功,因此,希望所有公務員能將此事件當成教訓,不管是對誰,都應該保持一定的格調,否則對內會讓產生頤指氣使,或阿諛奉承之議,對外將嚴重傷害國家形象。
李坤隆(高雄市/大學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