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統計,最近五年,平均每年約一萬五千件車輛未依規定左轉的交通事故,每年平均奪走四十六條人命;雖然每年取締逾二十五萬件,去年仍擠進十大交通違規第三名。
以北市為例,路口左轉交通車禍占總事故約百分之八,多半是沒有號誌、號誌沒有左轉專用時相、誤判對向來車車速、未注意行人、應變不及所致。
人車爭道交通事故,大多發生在人口密集的十字路口,號誌變換之際、行人通過速度太慢、嬉戲、不專心、駕駛未禮讓行人、車輛轉彎出現死角,都是原因。
除了交通警察現場指揮,避免人車搶道撞擊,也可以擴大專用號誌的使用。目前許多路口都有人車專用號誌,車輛直行或轉彎號誌時,行人禁止通行。
相反地,改為行人專用號誌時,車輛全部停止,人車一動一靜,即可大幅減少碰撞機會。
為了發揮號誌功能,亦可設計多元化的亮燈方式,促使車輛駕駛及行人注意,應可去除左轉殺手的弊病。
陳晴文(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