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賴英照的法學素養及行政歷練在國內鮮有人出其右,常被後輩視為典範,他最近在一次演講指出,從全世界的趨勢來看,帶著國家向前跑的是民間力量,而民間力量蓬勃發展的關鍵是「公司制度」,唯有良好的公司制度,才是國家之福。
賴英照表示,十年前台灣金融版圖是由政府掌控,但近年來政府能掌控的銀行已逐漸減少,真正帶動國家進步的是民間力量,而民間力量成長的關鍵在於「公司制度」,如果公司制度不好,弊案叢生,國家就有問題了。「希望讓更多人重視這個問題,讓公司制度愈來愈好,而非僅靠修法防止弊案。」
他強調,企業的經營目的,不僅是為了獲利,也具有社會責任,如果喪失倫理基礎,任何法制也是「百密一疏」。
賴英照成長在台灣經濟尚未起飛的年代,當時的國民平均所得只有一百三十四美元,幾乎人人都僅求三餐溫飽。在艱困環境下長大的賴英照,原本並沒有升學的打算,但是,他生命中的貴人不斷,總有人適時拉他一把。例如賴英照的小學老師到家中親訪,說服賴英照的父母讓他繼續升學;畢業後當兵,賴英照帶的大專兵熱心提供書本,使他下定決心考大學;大學畢業、要報考研究所,則是靠同學善意提醒,讓賴英照得以趕在最後一刻報考台大研究所。
直到進入關政司工作,賴英照也歸因於是自己「雞婆」寫了一封信給當時的國稅局長陸潤康,才會因緣湊巧地被延攬到政府單位做事。當時,陸潤康送了一本他寫的「美國聯邦憲法論」給賴英照,賴英照不但仔細閱讀,還做了一張勘誤表,並加入一些美國判決資料供陸潤康參考,讓陸潤康留下深刻印象。
他說,每每發生企業醜聞,政府就修法防弊,但經過一段時間,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同樣情節不斷發生。一旦企業失去倫理的基礎,所有法律都是百密一疏,怪主管機關只是短視,根本上應該從教育做起,讓所有人重視、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