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明昌
經典往往提出許多問題,至今依然引發我們深思,而且未來的人也不免會思索相同問題,例如:盧梭的《愛彌兒》。(見註)
盧梭(一七一二~一七七八)是法國思想家,也是十八世紀啟蒙運動代表人物。盧梭的《民約論》影響歐洲民主運動發展,而《愛彌兒》一書,可稱為盧梭民主思想在教育理論上的投影。
盧梭在一七六二年出版《愛彌兒》,強調「順於自然」的教育理念,而所謂「自然」是指「適合天性的習慣」。全書分為五卷,分別談論「嬰兒期──總論」、「五歲至十二歲──體育經驗官感的教育」、「十二歲至十五歲─
─智的教育時代」、「十五歲至二十歲──道德宗教教育的時期」、「女子教育」等五個議題。書中虛擬了一位理想教育下成長的男子「愛彌兒」,和愛彌兒理想的對象「蘇菲」,借由愛彌兒的成長過程,述說盧梭對嬰兒至成年教育的想法,再以蘇菲為例闡釋他對女子教育的思索。
康德讀《愛彌兒》後,非常感動地說:「讀盧梭的著作,才知人類當尊敬,才知一代的使命,在確定並宣揚平民的權利和價值。」(見魏肇基〈譯序〉)。《愛彌兒》當中確實有許多發人深省的論述,比方他說:「所有我們生不帶來、所有我們成長之後所必不可缺的東西,全都要由教育贈予我們。」說明著教育的範圍與目的。他又說:「唯有一門學科是一定要教給孩子的……做人的天職。」但是教育家的責任不是告訴孩子們何謂行為的準則,而是啟發他們自己去尋找這些準則。
盧梭十分重視兒童的自主學習與解決問題的能力,「不論處於何種境遇,自己必為其主人,不論遭遇何種事件,必貫徹自己的意志,用自己的力實現自己的自由。」又說:「我使兒童自由,而保存他現在的善:我又使他打勝他將來不能不遇到的苦痛,而使他有未來的善。」他認為唯有自由歡樂才能發揮生命的本能:「愛護兒童,請鼓舞他們遊戲,使他們感到歡樂,讓他們發揮可愛的本能。」
於智力的開發,盧梭主張引發兒童的好奇心,只要兒童的好奇心一引發,學習動機自然可以推動兒童克服所有學習過程遭遇的困難。因此說:「兒童倘使發問,諸君的回答,不在使他滿足,而在引起他的好奇心。」引起好奇心,兒童自行觀察、思考、實驗,未必能得到滿意的答案,但是探索的過程已達到教育最核心的價值。
盧梭提出關於教育的種種論點,這些論點在當時都是極具「翻轉」特色的。
然而,以現今文明而論,《愛彌兒》的教育理念,亦有不合情理之處。魏肇基在民國十年早指出本書第五章(即〈女子教育〉)「不承認女子人格,和前四篇尊重人類相矛盾」(〈譯序〉)。其實何止第五章,從第一章開始,矛盾之處著實不少。盧梭認為一個人應當可以放心發表個人的意見,「如果他所發表的見解是錯誤的話,也無須擔心有人將他的錯誤當成真理」。
讀者從《愛彌兒》獲得的,應當不是盧梭對這些教育議題的解答,而是他提出細微卻深刻的人性問題,以及對這些問題不斷思辨的奇想。這些問題及奇想,卻又歷久彌新地引發我們對教育本質翻轉、翻轉、再翻轉的省思。
註:盧梭著,魏肇基譯,《愛彌兒》,台北:
台灣商務印書館,二○一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