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國民黨立委李紀珠昨天說,若根據財政部對「虧損」的定義,台灣共有十二家銀行虧損逾資本三分之一,達政府強制接管標準,數目超過全國金融機構總數的四分之一。
行政院金管會主委胡勝正表示,已要求相關銀行增資,限期提出增資計畫。
李紀珠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質詢指出,財政部將「虧損」定義為「銀行年度進行中的淨值低於實收資本之數額」,根據此虧損定義,且在會計作業上一次攤提呆帳損失的情況下,台灣共有十二家銀行已虧損逾資本三分之一、十六家淨值小於股本,在全台四十四家金融機構中,逾四分之一銀行依法可被政府接管。
她說,依銀行法第六十四條規定,銀行虧損逾資本三分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應限期命其補足資本,逾期未經補足資本者,應勒令停業,政府依法應對上述十二家銀行全面限期增資,為何違法行政?
胡勝正答詢時說,十二家有問題的銀行,除了四家已被金融重建基金(RTC)接管的中華銀行、中聯信託、台東企銀及花蓮企銀以外,已令另外八家虧損銀行進行增資,但各家銀行規模不同,有些有期限、有些則沒有。
根據李紀珠提供的資料,虧損達淨值三分之一的銀行除了中華銀、中聯信託、東企、花企外,還有亞洲信託、慶豐銀行、寶華銀行等。
由於考量金融秩序,另外五家銀行並未公布名稱,其虧損比率最高為負的百分之一百一十,最低為負的百分之三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