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世大運宣傳影片獲得好評,但有民眾投訴,拍攝游泳橋段的男子,其實是籃球員,對游泳選手不尊重。
由於世大運執委會的努力,我們看到了不同的形象廣告,也深受影片充滿張力的內容感動,確實值得肯定。廣告片雖不涉及「造假」,但應該深入探討的是,如果影片用來鼓勵各單項實際參賽的選手,不是更具鼓勵效果嗎?
賽前對參賽選手肯定和加油打氣很重要,找選手拍攝廣告,就有鼓勵選手的性質和作用,讓他們平日的辛苦磨練,呈現在國人眼前。如果拍攝有時間考量,攝製單位應該移樽就教,到選手訓練場地拍攝,才是尊重和禮遇選手的作法。
如果拍攝能有廣告代言費,不也是落實照顧選手的做法嗎?我們期待運動員持續為國家努力,就必須協助提高福利和待遇,禮遇和尊重他們。
為了培養更多優秀體育選手,希望未來政府若拍攝廣告,可多找實際參賽選手擔綱演出,給他們掌聲和鼓勵,也用代言費獎勵更多傑出選手。
優客(花蓮縣/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