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當打罵 有存在必要
筆者內人任教於私立綜合高中,該校為了管束惡劣學生的行徑,校風甚嚴,辦學超過二十餘載,畢業同學成為教師、研究生、專業人士者,無法勝數。探究其原因,無外乎家長認同適當的打罵教育,在學生放學返家後,由老師擔任輔導角色,與家長隨時保持聯繫,若學生一有逾矩行為發生,校方立即通知家長,並施以處罰,如假日罰勤等,讓學生知道自己的過錯,若屬累犯,則以校規論處,絕不寬待,。
筆者相信,打罵教育有其不變的道理及存在的價值。學生的學業成績優秀與否,不與德育成績成正比,在現今時代,國人應該效法孔子的因材施教作法,對於頑劣的學生施以適當的處罰,才不會鄉愿的放任偏差行為學生誤入歧途。
質言之,台灣的國情不適合零體罰教育政策,學校及教師對學生唯有給予適當的壓力及讚美並濟,才有可能造就更多的優秀人才,讓學生在受挫折及自尊心的天平之間,取得平衡,好讓我們的下一代早日擺脫「草莓族」的污名化標籤。
黃昌彬(花蓮市/文字工作者)
校園三怪象 管教失序
自從教育部要求各級學校貫徹「零體罰」的政策後,現在的校園開始產生三大「怪」現象。其一是老師不敢管:為配合教育部的政策,許多老師深怕一個不小心觸犯「天條」,到時候飯碗不保變成流浪教師,因此寧可讓學生吵鬧也不敢管教學生,放任學生為所欲為。其二是老師不想管:老師台上講得「口沫橫飛」、「頭頭是道」,但台下學生卻是「鴨子聽雷」,盡做自己的事,反正老師也不會管。其三是老師不願管:雖然老師不敢管也不想管,但有時候學生的言行舉止太過分,嚴重影響課堂的秩序,為了維持老師的尊嚴也為求自保,因此許多老師只好把學生送到教官室,請教官協助管教,結果教官室因而常是「人滿為患」。
筆者相當贊成人本基金會所提的「正面管教法」,只是這樣的管教方法,只對好學生和聽得進去的學生有用,對於那些「冥頑不靈」和調皮搗蛋的學生來說,卻沒什麼用。筆者認為,教育部及人本基金會在制訂管教辦法時,應從最惡劣的學生可能產生的不良行為來考量,否則制訂出來的辦法,也只能做為參考用,最後校園將會變成老師只管教書,其他什麼都不管的情況。
陳晟(台北市/教官)
讚美與壓力 兼容並蓄
筆者唸國中時,曾當著全校師生面前被以「兔跳」方式體罰跳操場兩圈,肢體上的痠痛雖容易消除,但心靈及自尊上的創傷卻久久難以平復。所以體罰應不是最好的教育方法,我認為應採「贊美」與「壓力」兼容的折衷方式來管教。
不管家庭、校方與孩子間不妨約法三章,彼此先約定管教遊戲規則,亦即大人有權以適當的「獎懲」方式管教小孩;孩子也可學習批判大人的不是,雙方相互尊重與扶持,以達成「教學相長」互利目標。另外,還是要施予孩童適切的壓力,因為管教就像鍋子一樣,也要有些壓力生米才能煮成熟飯。
而立委諸公的語言及肢體暴力、師長父母的緋聞等,無不是孩子們最壞的負面教材,大人尚且如此失序,小孩難保不會有樣學樣使壞。
宋隆俊(台北市/媒體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