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五月一日小客車駕照考試新變革,場外道路考試辦一年及格率僅六成六,考科注重良好駕駛習慣,昨一場試辦路考,有考生連駕駛座都還沒坐上去就被請回。考試過程若不幸肇事,公路總局表示,考官不負指揮監督義務,也賦予考驗車優先路權,盡量保障考生。
過去考汽車駕照只要通過筆試及場地考試,初試合格率約百分之八十五至九十,新制須通過第三關的場外路考,有七項地雷關卡,一錯就出局。近兩個月駕訓班報名人數爆增,考生朱柏陞說五月起學費漲價,所以提早來學車考試。
考科要求的安全細節多,昨天現場前二十名試考的人,只有一人及格,多數敗在起駛前及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或擺頭察看後方狀況,不少人連駕訓班大門沒開出去,就被判失敗。場外道路考沒過七天後可重考,場地考分數保留一年。
公路總局說,場地考仍保留現行倒車入庫、平行路邊停車、曲線進退等基本駕駛能力測驗,但增加與駕駛人良好習慣有關的行駛前檢查及起駛前動作。實際上路考是增進駕駛人遵守交通法規及提升防衛駕駛意識,距離三至三點五公里。
公路總局監理組長陳聰乾表示,預告修正的道路交通規則明定考驗車要投保的額度,第三人責任險不含強制汽車理賠責任險每人傷害理賠最高三百五十萬元以上,財損五十萬元以上;應考人及同車的主監考、待考人員傷害保險每人五百萬元以上。
刑事責任方面,公路總局駕駛人管理科長黃明聲說,不同於教練車的教練有連帶責任要指導監護,修法明定考官只負責考核評分,對考生的駕駛行為不負指揮監督的義務,路上的其他汽車駕駛人遇到路考的車輛應予禮讓,但刑事責任歸屬仍視法官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