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仲裁委員會認定,勞工假日收到雇主Line指示加班,處理1則訊息應至少算1分鐘加班費。圖╱路透
【本報台北訊】老闆別再下班亂用Line交辦工作了!通訊軟體Line在台灣普及率超高,新北市一名勞工假日常接到雇主用Line傳訊息給他,要他交代工作給其他勞工,遭新北市仲裁委員會認定有加班事實,判定雇主須發給2598元加班費。
新北市勞工局指出,該名電子零件製造業廠務助理,前年遭資方以業務緊縮資遣,一氣之下蒐集相關證據,向資方請求加班費,雙方勞資調解破裂後,合意交付仲裁。
仲裁委員會日前作成新北府勞仲字第2號仲裁判斷書,認定資方應給付加班費。根據仲裁判斷書內容,資方主張,勞工只須在家以Line通知其他員工取消加班,每月只花30至40分鐘,並補助電話費200元。
新北市勞工局表示,該勞工主張平日及假日常須配合公司通知員工加班或取消加班,這些工作並非公司所稱「一天只要花幾分鐘就能完成」,因此提出Line對話紀錄,要求公司給付加班費。
仲裁委員根據勞方提供完整的通訊紀錄資料,依Line的對話頻率、次數、內容、前後密接程度及實際通話時間進行綜合判斷,認定確有工作場域外提供勞務的事實,必須按分鐘為單位計算加班費。參照《勞基法施行細則》,將通訊軟體紀錄短暫者工時至少以1分鐘計算,認定勞工平日加班了358分鐘、假日加班了1007分鐘,依勞工薪資2萬5200元計算,資方應補發2598元加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