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學生的獎學金,有些必須檢具村里長清寒證明,有里長一學期開出十多張清寒證明,因有人情及選舉壓力。
如果就法論法,里長承認開立不實證明,檢方則認為里長濫開證明有觸法之虞,恐有偽造文書及詐欺嫌疑。里長批評這些高中生「還沒出社會就開始學會造假,將來國家怎麼辦?」難道他不檢討,自己是始作俑者?
里長協助家裡財產上億元的學生造假做「偽證」,而這些清寒獎學金,都是社區利用資源回收變賣所得,也就是說「老人家辛苦回收,讓有錢子弟坐享」。
村里長對鄰里民眾的財物狀況,瞭若指掌,所以類似清寒補助金發放、學雜費補助申請,鄉愿的村里長大多來者不拒。但如果學校導師發現不妥,其實可以積極向村里長求證,因為有導師的質疑,村里長順勢不予通過,那些家境好的學生家長,也會不好意思提出申請。
所以學校導師、村里長與家長本身一起把關、自我誠實,相信類似的濫開清寒證明遺憾,應該不致層出不窮吧!
涵靜(新北市/退休國中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