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法務部研議「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將採寬嚴並進的刑事政策,門檻將比以往四次全國性減刑都嚴格,因這波減刑而受惠的人數,初估有上萬人。法務部政務次長李進勇昨天,今年減刑範圍較過去嚴格,兒少性侵害、重大新興經濟犯罪、較重貪污與殺人罪犯都不在減刑範圍。
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減刑對象要經過全盤考量,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司法院都會考量,相關部會看過草案後,下周將提到行政院會討論,再送立法院修法通過後才可執行。國民黨秘書長吳敦義表示,這是憲法上賦予的總統權責,只要是審慎處理,國民黨沒有任何挑剔、阻撓的理由。
法務部研議中的罪犯減刑條例,減刑的對象是先看「罪名」、再看「宣告刑」,原則上,若罪名侵害法意重大,且宣告刑為一年以上有期徒刑者均予以排除,至於偶發性的短期自由刑,刑度在一年以下者,應該都可以獲得減刑,除可給予改過遷善的機會,也可減低監所人滿為患的壓力。
外界矚目的第一夫人吳淑珍國務機要費案、駙馬趙建銘的台開案,乃至馬英九的首長特別費案,都傾向排除減刑,而目前等待槍決的二十五名死刑犯,也都不予減刑。
對於外界擔心大批受刑人減刑出獄後的治安問題,法務部表示,八十年減刑提早出獄的受刑人,至八十九年為止,再犯率約百分之十六,八十五年到九十五年間,因刑滿出獄與假釋出獄的的再犯率約百分之五十,顯示只要規範對象得宜,減刑再犯率將能有效控制;且研議中的「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條件為歷來最嚴格的一次,未來的再犯率還會更低,對社會治安的衝擊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