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江姓駕駛行經土城永寧捷運站,突遭從天而降的空拍機撞擊,汽車引擎蓋凹陷,民眾痛批太危險了,應加強管理。警方表示,空拍機必須在限定地點使用,違反規定可依《電信法》最高處二百五十萬元罰鍰。
空拍機墜落事故層出不窮,各界多所反應,主管機關雖已重視危害的嚴重性,訂定相關規範及罰則,但成效有限。除補強配套措施,執行及取締開罰,也有待加強。
主管機關應成立輕航機及空拍機之管理及檢驗專責單位,所有空拍機均須經檢驗合格才能使用,導航空拍機須經基礎訓練並取得執照,發生事故,依情節輕重,限制使用期間,甚至撤照。
為避免事故後找不到所有人,應強制要求空拍機須經主管機關核可並編定號碼,及強制投保危害險,維護人機管理的正確性及損害求償迅速性。多管齊下,才不會讓空拍機成為不定時炸彈。
曦曦(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