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章規定,參選黨主席須繳交百分之三黨員連署書並繳交二百萬元,才能成為候選人。有人主張應該廢除連署,且要降低保證金額,但如果沒有任何門檻限制,勢將造成人人可選的氾濫情況。外界批評連署作法是故步自封或畫地自限,也是片面觀點。
合理降低保證金額,避免「有才無財」的黨員無法參選,確有必要。黨員連署部分,則可降低門檻、簡化程序或以其他途徑篩選,既可保留初步篩選功能,兼具公平合理保障參選權利,兩全其美。
國民黨也有中常會組織及票選黨員代表,參選黨主席除經黨員連署,也可經黨代表或中常委一定人數連署,應更具有代表性,也是解決黨員連署問題的變通之道。
田吉美(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