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多位執政黨立委提案修法,希望政府增列村里長年終獎金。村里長並非公務人員,領的是事務費,不是薪水,發放年終獎金並不合適,且加發村里長年終獎金,讓人有綁樁的不好聯想。
過去馬政府曾取消退休軍公教的年終獎金;現在蔡政府也正以財政不佳為由,大力進行年金改革,且政府強力推動長照2.0,由於經費短缺,還想要提高菸酒稅捐來支應。
在此情況下,竟然還想加發村里長年終獎金,豈不自相矛盾?
現在是資訊發達的時代,民眾需要政府服務的事務,不用再像過去需要透過村里長層層轉達,只要經由市民專線、網路申報等途徑,立即就可以獲得解決。
村里長的功能除了選舉當樁腳外,似乎已經不再有太大的功能,不如趁此機會討論將村里長廢除。
全國有七千八百五十一個村里長,其他福利不計,單就每個月四萬五千元的事務費,每年就要四十二億三千九百五十四萬元。
這是一筆不小的預算,如果轉用在補充長照制度或補助學童午餐,都比用在選舉樁腳身上,要來得好很多。
蔡田(台北市/退休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