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宇政台北報導】公平會昨天表示,多位民眾申訴階梯公司未依約辦理退貨,且民眾退貨後,階梯也沒有將款項向銀行清償民眾的貸款,受害人數多達一百多位,階梯又是累犯,公平會決議重罰新台幣五百萬元。
公平會說,今年陸續有二十五位民眾向公平會反映階梯公司處理民眾要求退貨時,一再拖延,公平會調查發現,階梯公司並未於法定時間三十天內受理退貨,也未以契約內容的商品價格百分之九十買回。
公平會調查,階梯就算完成退貨程序後,也並未將款項向銀行清償民眾的貸款,只是自行分期代民眾繳款,後來因階梯無力續繳,退貨的民眾隨即遭銀行催繳款項,受害人數多達一百多位。
二○○五年,階梯辦理參加人退出退貨時,自退款中扣除銀行違約金、手續費、一年份教學網價金及贈品價值,違反公平法;另外,階梯與參加人簽定書面契約,未載明特定違約事由及處理方式,也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