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中訊】率六都之先,台中市議會昨天通過國民黨團提案修正的《台中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禁止在台中販售日本核災五縣食品。議員說,如中央准進口核食,台中市可依自治條例加嚴執行。台中市政府表示,最慢一月中旬完成作業。
台中市修正食安自治條例增訂,禁止日本核災五縣的食品在台中市販售;在台中販售日本食品須以中文標示都道府縣的產地名;比照食安法,違者處三萬到三百萬元。
中市新聞局表示,議會版本與中央宣示政策方向一致,「樂觀其成」。衛生局將依程序報行政院,法制局長陳朝建說,因罰則比照中央食安法,須報行政院核查。
國民黨議會黨團指出,好不容易走到這一步,呼籲未來就算中央法規變動,台中市仍可依自治條例加嚴把關,「自治條例是地方最後一道防線」。
新議員李中說,美國禁止日本十四縣食品,且不予檢驗直接扣關,台中自治條例很合理;另很多日本食品只寫製造地點「東京都」,根本搞不清楚真正產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