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認為,造成公共工程品質差的主因,是長期選擇最低標所致,因而推動二億元以上工程採用最有利標,預計到二○二○年要逐年達到百分五十目標。
公共工程採購出問題的原因很多,有官商勾結與黑道介入;有廠商技術、專業、經歷與財務能力問題,至於採最低價標或最有利標等,只是次要原因。
官商勾結與行賄影響工程品質至鉅,但也有台鐵女官員剛正不阿,堅持依約開罰包商三千萬元,卻遭黑道威脅,這些都不只是個案,是一直在發生的通案。
採購法規定要有三家廠商競標才能開標,許多廠商因而找另兩家公司「陪標」作弊,大家藉低價搶標再轉發小包,從中抽取成數得利,導致小包虧錢而品質低落,這是最低價標公開的祕密。
公務員為抑制圖利,防止黑函、黑道打壓,到了法庭也能以最低價標為己辯解而自保,於是喜歡採用最低價標。
最有利標就沒有弊病嗎?只要有利可圖,沒錢、沒經歷、沒技術,但有關係的人,就會想盡辦法得標。
最有利標雖然規定合理利潤,並不能百分百保證有經歷、有技術的人能標到工程,當然無法提升工程品質。
林清淵(台中市/自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