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司法院擬推終審法院裁判公布不同意見書,比照大法官釋憲提出不同意見書方式,讓終審法院法官在判決書附不同意見,鼓勵法官思考法律見解;但不同意見不能作為裁判依據或拘束下級審,議題將在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籌備委員會討論。
司改國是會議籌備委員會周五首度開會,司法院除了擬提出終審法院裁判公布不同意見書,另提出的議題還有人民參與審判、裁判憲法訴願、金字塔之訴訟與組織、律師執業倫理之強化與監督,法官進用、監督、退休制度,以及律師強制代理、辯護之擴張。
司法院祕書長呂太郎昨天表示,終審法院裁判的不同意見書即使公布,也不作為該案件裁判的依據,但公布不同意見並經學者討論後,少數的不同意見多年後有可能變成多數見解。這麼做將能促請每一個合議庭的每一位法官思考法律見解,更仔細審查、討論法到底是什麼;司法制度的運作不是只為了當下的個案,日後應能啟發更多案件。
呂太郎指出,終審法院確定判決適用的法律若違憲,目前制度是當事人聲請釋憲,待大法官解釋宣告法律違憲後,當事人才回普通法院請求救濟;不少人認為這樣救濟速度太慢,應給當事人更直接的救濟,大法官若宣告法律違憲就應直接判決。
終審法院法官近一百七十人,即使有這麼多法官,終審法院案件量仍非常多;案件與法官人口結構呈現直筒型,對於當事人訴訟造成困擾,也造成裁判見解不一致,司法院擬在周五的會議上提出金字塔之訴訟與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