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昨三讀修正通過法院組織法第六十三條之一,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偵組確定走入歷史,圖為位於信義路的特偵組。圖/王騰毅
【本報台北訊】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法院組織法修正案,確定明年元旦裁撤特偵組,成立近十年的特偵組即將熄燈。未來若要辦理重大貪瀆、經濟犯罪、嚴重危害社會秩序案件,將改由高檢署以下各級檢察署借調相關機關專業人員協助偵查。
對此檢察總長顏大和表示「尊重立法院決定」,特偵組尚偵辦中案件,將依法務部規畫辦理移交。
曾偵辦前總統陳水扁貪汙案的檢察官陳瑞仁說,特偵組廢除後,高檢署應設立「機動辦案小組」,適時協助各地檢署辦案,只要基層檢察官有足夠智慧及勇氣,仍可完成特偵組原本被賦予的任務。
特偵組發言人郭文東指出,特偵組要廢是早就知道的事,特偵組仍會持續偵辦案件,「辦到最後一分一秒為止」;他表示目前仍有一些「偵」字案在查,無法透露有幾件,但該移交的都會移交。
二○○七年四月二日特偵組風光揭牌,職責偵辦正副總統、院長、部會首長或重大經濟犯罪案件;首件指標性弊案就是前總統陳水扁家族貪汙洗錢案,後來又偵辦行政院前祕書長林益世貪汙案、高檢署女檢察官陳玉珍包庇賭博電玩案、高院法官集體收賄案,和中信金海外洗錢案。
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時期,特偵組因偵辦立法院前院長王金平涉嫌關說案,引爆馬王政爭,並有違法監聽爭議。
政黨輪替後綠委葉宜津、李俊俋、蔡易餘與王定宇都提案刪除,國民黨雖反對修法,黨團也提出異議,但仍不敵綠委人數,昨天在立法院院會表決,以六十六票對二十三票通過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