滅火器應定期檢查

陳宏煇(新北市/教官) |2016.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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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調查,全台各村里設置的滅火器,只有三分之一是全新的,其餘三分之二是舊瓶新噴漆,遇到緊急狀況,根本無法噴出乾粉。

每次選舉,村、里長為了績效,添購滅火器裝設,任期快屆滿,再緊急填充,時間一久或未能連任,這些滅火器被棄置街頭,形同虛設。

一般滅火器有效期限三年,到期只能重灌一次,六年期限一到,就必須報廢,但很多人以為可以一灌再灌,滅火器的乾粉凝固無法使用,還掛在街道。

縣市政府消防局應定期檢驗,讓滅火器發揮應有功能,否則滅火器形同虛設,一旦發生火警,如何救災?

陳宏煇(新北市/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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