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幼兒打疫苗 民團呼籲有薪假

 |2016.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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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台北訊】衛福部擴大公費流感疫苗接種對象,納入六個月以上至國小六年級學童,部分縣市如新北、台中等要求幼兒園提供在校施打服務,幼兒園教師指出,在幼兒園施打疫苗易有集體情緒反應、家長得知的疫苗資訊不足等問題,呼籲衛福部啟動跨部會協調,家庭照顧假「有薪」,讓家長無後顧之憂帶孩子去診所或衛生所施打。

「只要一個孩子哭,情緒感染下,全班哭成一團。」除了接種資訊不足問題,全教總幼兒教育委員會委員曾莉婷說,在校施打醫師會問診,但幼兒園孩子年紀還小,不見得能完整表達,小朋友害怕打針,有時哭到抽搐,「要一個半小時以上才可讓全班情緒穩定。」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幼兒教育委員會副主委顏嘉辰指出,衛福部前二年將六個月以上至國小六年級學童納入公費流感疫苗接種對象,疫苗雖免費,但到診所施打需付掛號費;地方衛生所施打雖免費,但只開放到下午五點時,上班家長難以配合。

為提升施打率,推動在學校施打,幼兒園產生不少問題。顏嘉辰表示,衛福部針對校園施打提供「流感疫苗接種意願書」給家長簽署,但內容對不宜施打疫苗的說明過少,家長很難判斷。

曾莉婷說,施打疫苗後,需要二十到三十分鐘時間觀察有無不良反應,後續觀察照護由老師負責,通常一班會有三、四個孩子出現發燒、四肢無力、紅腫等反應,得通知家長或衛生所小兒科醫師處理,老師壓力很大。

疾管署副署長莊人祥說,疾管署曾在會議上提醒各縣市衛生局,若要推動幼兒園集體接種,必須做好配套,包含接種現場一定要有醫生、護士在場,事前一定要跟幼兒園做好溝通,幼兒園認為照顧上會有問題,可以拒絕,各地衛生局不能強迫。

至於是否給有薪家庭照顧假,讓家長帶孩子打流感疫苗?莊人祥表示,這部分還在跟勞動部聯繫中。

父母帶孩子施打

能仔細評估觀察

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說,疫苗施打有必要,但應由醫師仔細評估孩子疾病史再決定是否施打,不是只以意願書評估,施打完後也應在診間觀察三十分鐘,這才是正常程序,衛福部提升施打率之餘,也應正視幼兒健康照護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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