凍卵前須先採卵,採下的卵子就存在針管內。圖/邱德祥
【本報台北訊】國健署公布首份官方版精卵捐贈同意書,將以往避而不談的營養費條文化,希望確保捐贈者權益。
國健署幼婦組簡技施靜儀表示,九十六年人工生殖法公布實施,捐精捐卵仍屬無償,考量捐贈人於捐贈過程必須接受相關檢查、醫療等措施,受術夫妻得委請人工生殖機構,提供營養費或營養品予捐贈人。經過相關學會討論後,訂出捐精最高八千元,捐卵最高為九萬九千元等標準,為求確保捐贈者權益,官方版同意書特別詳述捐精捐卵的營養費。
官方版本精卵捐贈同意書,要求捐贈者在同意書捐名,證實他(她)為幫助不孕夫妻達成孕育子女之心願,完全依個人自由意志,簽署同意書,願意以無償方式捐贈生殖細胞。施靜儀指出,晚婚不孕的女性的需求愈來愈多,想生兒育女的女性應趁早計畫懷孕,以免錯過受孕黃金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