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遼寧旅遊團搭乘的遊覽車在國道火燒車,桃園檢方認定司機蘇明成不滿司法判決不公等原因有意輕生,七月十九日灌醉自己後,在駕駛座淋汽油自焚,造成車內另二十五人枉死,涉嫌殺人罪,因蘇死亡不起訴。
「台灣政府糊弄我們」,陸客高日昌的家屬高秀娟質疑,僅司機列殺人被告,不起訴,這樣結果是在糊弄中國政府、全世界,不尊重甚至是侮辱遇難者,還有家屬打算跨海求償。台灣法界人士認為,陸客家屬告得成,但蘇已死亡,如名下沒什麼財產,家屬又拋棄繼承,實質意義不大。
事故發生後,來台陸客團家屬拿到的相驗證明書,死因均載「不詳」。檢方表示,如果家屬提出要求,可透過兩岸協商機制改為「他殺」。
檢方查出,蘇明成七月十四日在嘉義市的加油站買八點三六公升汽油,用寶特瓶分裝,三瓶放行李箱,其餘在駕駛艙。蘇在七月十九日喝下大量烈酒後,在往機場途中邊開車邊淋汽油,再以打火機點火自焚,火勢迅速蔓延。因蘇瞬間失能死亡,遊覽車在國道左右偏移,撞上護欄後,後車門被護欄卡住,阻斷乘客逃生機會。
六月十日蘇明成在家人LINE群組指受司法人員惡意陷害,工作不順心,透露輕生念頭。家人安慰、勸阻「不要鑽牛角尖」,女兒更哭喊「你要回來」。
火燒車從交通事故「變成」殺人案,陸客張紅的家屬張慶說,火燒車事件是管理體制有漏洞、監管不足造成的人禍,政府部門難辭其咎,罪犯不是司機一人,已經被判刑的人還能開遊覽車載客,讓他開車的人也涉犯「間接殺人罪」。
總統蔡英文昨天在臉書發文,以「我感到非常沉痛」表達她對此事的心情。她同時也對罹難的中國大陸朋友表示哀悼,並強調會提供必要的協助。
行政院則透過發言人童振源表示,造成大陸旅客意外身故事件,行政院表達沉痛與高度的遺憾。
觀光局表示,當時罹難者親屬來台,已與二十三名罹難者家屬達成和解並簽屬和解書,理賠金額最終確認每位賠償六百六十四萬元,因雙方已達成共識,原則上不會再推翻。
自殺,不能解決難題;求助,才是最好的路。
火燒車事件簿
7月19日下午
蘇明成駕駛遼寧團遊覽車起火,26人喪命
7月20日
監理單位加強攔查拼裝車
7月21日
地檢署證實安全門可開啟,陸客家屬抵台
7月25日
檢方查出車上有5瓶汽油,偵查轉向人為
7月26日
陸客家屬與保險業者以664萬元達成和解
7月29日
蘇明成驗出酒精反應,確認灌醉後上路
7月30日
蘇明成被爆曾性侵女導遊,被判5年徒刑
8月4日
大客車明年起須有三扇活動式安全窗
8月9日
觀光局長謝謂君、公路總局長趙興華請辭
9月10日
檢方確認司機蘇明成縱火自殺
製表/人間福報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