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追月
前陣子跟朋友聊天,A說,她有一位親戚人非常客氣,生性不喜歡麻煩別人,她雖然年事已高,卻照樣做家事,完全沒給家人添增任何負擔,有一天突然心肌梗塞,還沒到醫院就安息了,聽她家人說她那天還煮完晚餐才出事,像這樣連人生退場都不帶給家人困擾,真令人由衷的敬佩和懷念。
B說,她的一個好朋友轉述,友人的母親當初病危送醫時醫生說如沒插管差不多半小時就走了,她們聽到這二話不說就請醫生插管,可是每次看到母親痛苦的模樣,真是後悔,但當醫生又說,不能插管太久,必須氣切,她們還是忍痛答應了,她母親就這樣輪流在加護病房、呼吸中心……過著痛不欲生的日子,算一算也超過好幾個月了。
C則說,她母親也有同樣狀況,竟然成了植物人,熬了好幾年才解脫。
我也曾經歷過親人因為癌末呼吸困難,只是要幫他罩著呼吸器,他就非常激動的使出全身的餘力痛苦的掙扎、拉扯,最後家人無奈的共同簽下所謂「放棄急救」的聲明,才讓他情緒慢慢緩和下來,幾個鐘頭後安詳的離開人世。
年紀愈大,見識過的臨終病人愈多,感觸也愈深刻,跟姐妹們早已簽下「放棄急救書」,也已在健保卡上註記,誰也不能決定讓我們接受插管、氣切、電擊等折磨,換句話說,如果我們已經病得沒有意識,無法表達,我們需要的是減少痛苦,平靜的離開人世。
然而,不知從何時開始,醫院針對各式各樣的病人採用插管、氣切、電擊等方式,進行「急救」已經到了氾濫的地步,造成不少重病病人往生前還徒增許多痛苦的折磨,更連帶造成家人很大的精神、金錢負擔,實在令人心痛與不捨。
其實,好好思考什麼是「治療」?應該對病情有幫助才算吧!而且起碼的效果至少要讓病患改善「生」、「活」的感受。有人說的對,我們應該重新檢視「救人」的意義,「救人」也可以是「救贖」,對於臨終病人,該做的是救贖他們的心靈,讓他們平靜的過去,「醫學家」可以辦得到,只是他們除了本身要有正確的觀念,也需要社會的支持,也就是需要得到普遍大眾的共識,尤其需要法律的保障。
每個人生都無可避免「退場」,「生不帶來死不帶去」,不就圖個「安詳」二字,既使家屬不捨,相信當事人一定不願在人生終結時讓自己增加折磨,更不捨因此連累家人。看到台灣漸漸步入老人社會,醫療資源愈來愈不足,大醫院的急診室人滿為患是一大指標。真心希望有限的醫療資源能用在刀口上,讓整個社會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