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筆人:楊玉欣 前立法委員
執筆人:楊玉欣 前立法委員
今年卸任立法委員後,經常有人問我,在立法院服務有何心得?一直以來,我最關心「老、弱、病、殘」相關的弱勢議題,但是在立法院中,這些議題必須跟政治、經濟、以及比八點檔更吸睛的天災人禍競爭。競爭什麼呢?立法院委員會有限的時間、官員的體力和注意力,以及媒體的喜好和口味。在這樣的競爭中,我卻想要把弱勢者放在政治場域的核心,聽起來是不是很像異想天開?我又如何能將這份想像付諸實踐呢?
舉個例子來說,在我們生活週遭,經常可見ㄇ字型、或以鐵鍊栓住欄杆,為了防止機車和腳踏車進入的「路阻」,擋在公園、人行道上。對於弱勢朋友來說,這是天大的障礙。曾有一個案例是,一位老爺爺推著坐輪椅的老婆婆在路上行走,卻因為人行道上有路阻,只好改走機車道,當時天色已暗,機車騎士壓根沒想到、也沒看到路上出現輪椅族,就這樣撞上去了。這事情判下來是輪椅族的錯,因為路權的所有人是機車族的,輪椅族不該走在機車道上。可是,對老夫妻來說,出門一向不便,在路上行動總是充滿恐懼、左閃右躲,走上機車道實在是不得已、更非自願的選擇。而對機車騎士來說,騎在本屬於機車行駛的道路上,他沒有錯、更不願意撞死行人,但此事發生,他卻得一輩子背負不可解脫的冤枉和痛苦。這一切,都是應該被避免,也可以被避免的!
「環境」的錯誤,讓輪椅族無法擁有安全平坦的道路。輪椅族與老人沒有安全的行動空間,這是我想要解決的問題,但這些路阻障礙物分別管轄於三十幾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怎麼辦呢?於是,我們持續地與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召開跨部會議,最後終於訂出一個「標準」,同時我們也修訂母法,要求公共活動空間,包括公園、綠地、休閒活動廣場,都要依身權法的規範,落實無障礙的目標。
接著,我進一步思考:有沒有可能讓更多的建築師了解並實踐通用設計理念,讓無障礙成為設計的必要條件?經過我們與考試院協調後,建築師考試本來六科中只有一科考一、兩題無障礙,改成六科有四科要考無障礙,且四科再加重比例考無障礙相關的法規。這樣的溝通、理解與共識很不容易,卻是非常重要的努力過程。從想解決一個問題開始,到取得各方的了解與行動,是最具挑戰也最讓人感動的。感謝建築專家們和考試院,與我們一起實踐一份美好的想像、看見弱勢朋友的需要。過去的四年間,我們總共通過了十五部重要的弱勢權益促進法案,以及五大弱勢和生命教育重大政策,每個成果的背後,都具體代表著全社會人文精神進步的足跡。
在什麼時候、看見什麼人、承受著什麼苦難?這些問題都攸關著我們是否能為這些受苦的人,帶來改變的機會。若掌握權力的人,能看見苦難,並且因為他人的受苦而感到痛苦,那麼這份苦難也就有了意義,因此而展開的行動,也就更具基礎,如此一來,政治才能真正地成為「服務眾人之事」,而不是高明的騙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