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總統之原住民轉型正義,顧名思義乃「撥亂反正」,改革以前不公不義的原住民政策。
惟如今成立的原住民轉型正義委員會,本身尚未正義轉型,仍舊沿用前朝的型式,指定「原住民十六族十六席,平埔族原住民十三族三席」為該會委員。
本是同根生,人口又不相上下的原住民,既然如此不正義的對待,不僅與蔡總統的德政背道而馳,且違背我國憲法及聯合國原住民法規。
再者,該會不得指定平埔族原住民,從中外學者專家早已定論的平埔族原住民十三族中,只推舉三席代表,宛如竄改歷史。其次,吾等十三族之文化,語言及風俗均不相同,且各族相距甚遠,不熟悉其他族人的人品能力,如何能推舉賢能?因此,最上策乃仿效原住民族的推舉,一族推舉一代表,才易推舉賢能。
潘大和(台灣平埔族原住民協會創會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