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立委協商不成,就上千提案馬不停蹄表決大戰,預定周五臨時會結束前,連續開會表決八十二小時。
按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若有立法委員要求清點人數,必須三分之一出席才能開會,因此,各黨各自排班,輪流留守院會。
立法院把臨時會當成「慣例」,將大多數的法案或議案留在最後關頭表決,習以為常,令人無法苟同。
除了緊急事由或重大情事變更,迫不得已加開臨時會處理外,其他法案或議案,為何不能於法定院會期間內密集協商、充分討論、進行表決?
朝野另闢戰場,卻要全民埋單龐大公帑,合情合理嗎?立委想做人民的表率,就從立法院的行政效率及品質做起吧!
田吉美(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