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經濟部次長楊偉甫昨天在立法院答詢時證實,核一廠延役案已撤回。台電表示,是遵照經濟部指示主動撤回,不會再送,將如期除役。
立法院經委會昨天審查《電業法》修正草案時,核一廠一號機大修後申請重新啟動,但未獲原能會對細節完全認同,所以延宕,將請相關核能人員補充說明。
台電核能專業總工程師林德福受訪時表示,原能會於一○二年重新審查核一延役案,並緊鑼密鼓進行中,但台電遵照經濟部指示後,主動撤回,不會再送;基於非核家園目標,一號機將在一○七年十二月、二號機一○八年七月如期除役。
經委會最後初審通過《電業法》增訂條文,未來民營電業應設置電力開發協助金,並授權地方政府管理使用。能源局說明,雲林縣政府可根據此條例,檢視台塑麥寮提撥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