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航空特指部一架UH-1H直升機,在執行任務時失事墜毀,機上八名軍士官全都不幸罹難,全國同表震驚與哀痛,國防部聲稱將會從優撫恤,撫卹金最高將可領到一千五百萬元。
但依筆者經驗,想要領到千萬元以上撫卹金,先決條件是官階夠高、年資夠長,家屬要活的夠久,而且眷屬不得改嫁才有可能,更絕非一體適用。
不知國防部與媒體引證時,是透過何種管道、如何計算出金額的?為避免疑慮,是否請把階級、薪資、年資、領取項目及分幾年領取等說清楚,譬如「慰問金」不等於撫恤金等,可千萬別誤導民眾才好。
軍人沒有警察的「危險獎金」,「軍人撫恤條例」未曾做大幅更改,雖說福利提升,加上保險金計算,已逐年改進,唯因領取期間變數太大,動不動就說「千萬」,那是不可能的。
金錢容易引起紛爭,國防部說法經傳媒報導,若與事實不符,便是爭端的源頭。
現實話題談來傷感,卻是官兵最疏忽的層面,軍人本著保家衛國之職,比較保守安分,少注重自身權益,多數並不清楚撫恤條例,若以訛傳訛反而造成困擾,所以政府發言時應小心謹慎;此外,若能藉此事件檢討「軍人撫恤條例」,也是一種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