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休二日政院版「一例一休」草案初審;民進黨立委「棄守」,通過國民黨版「兩天例假」。勞動部公告廢止「例假可挪移」函釋,勞工不得連續上班逾七天。立委還提案,修法將颱風假納入勞基法,有薪,且出勤有加班費。
勞動部雖兩度強勢回應:「全世界沒一國勞動法令,採每周二例假嚴格立法……用法律規範颱風假。」仍稱:「修法方向,勞動部是支持的。」
近年許多議題討論常無限上綱。無論一例一休或兩天例假,皆走向毫無彈性的嚴格立法,目標針對的是少數老闆、血汗工廠,卻忽略多數正派經營的企業家,也罔顧不同行間的差異。例假不能挪移,可能勞工自己也被綁住。
年輕力壯想多賺錢,願意停休上班加班,早早存到「人生第一桶金」;企業新進員工年度特休日數少,也願停休,累積休假以便長天數出國旅行。日後,他們無法到歐美擴大國際視野,兩天最多到香港、日本或國內旅遊。家境貧寒者不能停休賺加班費,也還不知能否兼個差。
周休二日的討論,也出現敵我意識。勞動部被質疑「資」動部,靠攏資方。一經懷疑,標榜「傾聽人民」的政府馬上髮夾灣。有些資方的確可惡,但一概視為敵人、惡人,嚴格立法,用各種正面負面表列,讓資方無法律漏洞可鑽。結果不能兼顧不同勞工需求,勞工又把自己綁死了。
連續假期有些是喬出來的,前或後一周停休、補上班。日後例假不能挪移,不得連上七天班,就無法喬出連續假。如今客運業首先發難,稱新制實施後,囿於人力無法彈性調配,長假期將無法配合開加班車,週末周日也可能減班一半以上。
勞工意識抬頭,勞動部凜於民意,把雇主當成敵人、惡人,矯枉過正了。職場上勞資雙方有些「潛規則」,相互方便。保障勞工權益過度積極,恐破壞原本的勞資和諧,職場的人性化管理也將打折。
工商團體說:「一切都由立委自己訂,把國家經濟訂死好了。」這是氣話,卻也顯示這次修法過程中,資方對「我們講的話不重聽,也不重用」的不滿。
降低工時,終結過勞的目標,大方向沒錯。勞工權利觀念來自西方,但各國民族性、國情不同。法國政府「拜託」商店周日營業,賺觀光財,重視休假的法國人不同意。
比利時的荷語區較為富裕,法語區較窮。荷語區的佛萊明人勤奮、務實,認同荷蘭、德國;在他們眼中,法語區的瓦隆人好逸惡勞、虛矯輕狂。但瓦隆人自認富想像力,熱情浪漫,傾慕法國文化,取笑佛萊明人是工作機器。
當中國經濟崛起,歐洲人說:「難道要和中國人一樣,成為工蟻?」地中海人民享受陽光美食,安逸慵懶。因此當希臘要求歐盟紓困時,勤儉持家的德國人說:「為什麼要去幫助那些懶鬼?」
更優的工時、例休制度,當然應建立。但法律條文不能訂死,要有配套。血汗工廠不能縱放,但也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勞工團體爭取休假,也要考慮到給生計需要的「工作機器」賺錢機會。
彈性之必要,看連續假期即知。周休二日的美意,別削弱了台灣競爭力,及窮人翻身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