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美國司法部罪犯處助理部長卡德威爾說,「高層腐敗倡議是用來避免貪腐領導人把美國當做他們不法所得的避風港。」
美國司法部七日宣布,將把前總統陳水扁家族用賄款在美國紐約和維吉尼亞州的房產拍賣後的一百五十萬美元(約台幣四千七百九十一萬元)歸還台灣。而美國司法部還產台灣的舉動,和卡德威爾說出的這段話,再度讓陳水扁、吳淑珍夫婦,成為美國司法部認證的貪汙領導人和第一家庭。
除美國司法部,隸屬聯合國的世界銀行「遭竊資產追回倡議」(STAR)中,也詳細敘述扁家當年如何透過公司和銀行帳戶,將貪腐所得用來購置維吉尼亞州的房產。
卡德威爾和移民海關執法局(ICE)國土安全調查部門(HSI)執行助理局長艾吉七日共同宣布這項還產台灣的消息。對台灣而言,儘管司法正義得到某種程度伸張,代價是台灣前總統貪腐行徑再度遺臭國際,更賠上台灣的聲譽。
美國司法院在新聞稿,非常清楚交代為何沒收、拍賣扁家在美國的資產。新聞稿指出,二○○四年陳水扁政府任內,元大證券交付兩億元(約六百萬美元)給第一夫人吳淑珍,據傳用來確保陳前總統用其權力讓台灣當局不反對元大併購一間金控公司。
新聞稿提到,這個台灣前第一家庭使用香港與瑞士的銀行帳戶、空殼公司及一間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的信託,將賄賂所得轉買位於維吉尼亞州凱斯威克(Keswick)以及紐約的房產,「這些房產由台灣前第一家庭透過兩家有限公司擁有」。
此外,二○一二年十月,維吉尼亞州地方法院及紐約地方法院在房產的登記所有人未反對情況下,裁定沒收這兩處房產;美國將拍賣房產獲得約一百五十萬美元收益交還台灣。
僅管已獲國際認證,但扁家人仍否認當年貪汙行徑,國內還有人認為阿扁遭政治迫害。但如艾吉在新聞稿所說,經多年來共同努力,「確認並扣押貪腐的外國領導人在美國的非法資產,這些資產都是貪腐的外國領導人濫用我們的金融體系以隱藏的非法犯罪所得。」
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昨天表示,美國將匯約一百五十萬美元回台,體現兩國司法互助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