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台鐵爆炸案造成二十五人輕重傷,依據「鐵路行車及其他事故損害賠償暨補助費發給辦法」,若非因受害人之過失所致者,旅客非重傷最高金額為四十萬元、重傷最高金額為一百四十萬元、死亡者為兩百五十萬元;昨晚確認五十五歲林姓男子為炸彈客,台鐵表示若確認林嫌涉案也將求償。
台鐵1258次區間車七日晚間駛入松山火車站前兩分鐘車廂爆炸,造成二十五人輕重傷。台鐵加派人力分三班制到醫院協助照顧傷者,每人除發五千元慰問金,醫療費也將由台鐵負責,另從寬認定賠償。
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長劉仲成表示,二十五位傷者,有八位是幼稚園到大專的學生,另有一位是學校職員。成功高中學生除手腳些微灼傷,腳部也骨折;秀峰高中國中部學生四肢灼傷面積達百分之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