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子外篇.馬蹄》中提到:「馬,蹄可以踏霜雪,毛可御風寒。齕草飲水,翹足而陸,馬之真性也」。及至伯樂,曰:「我善治馬。」燒之、剔之、雒之。連之以羈縶,馬之死者十二三矣!大意是莊子認為自然中的馬充滿野性與生命力,直到伯樂出現,自稱擅長訓練馬,於是用熱鐵燒牠、烙上記號,再用馬勒拴住牠。如此一來,十匹馬,至少有兩三匹會死。
莊子的立論再簡單不過:「自認伯樂是你家的事,對馬兒來說,沒有伯樂。」當管理違反人性,馬、人民自然群起反抗,此時就算是聖人之尊也顯得可笑,如同以法治當護身符,將管理缺失合理化。
莊子鄙視聖賢,但非刻意為之。多少自稱賢君聖主之人,將「仁義」強加於人民。莊子認為禮教法治與天命之間存在盲點而非矛盾,矛盾是指論述兩兩不相立,盲點代表看似正確卻不盡然。近來台灣勞資問題風波不斷,勞資公平瀕臨崩潰,印證台灣法治的盲點:「難道站在體制神壇上,就能為所欲為?」於是人民終於理解世上沒有完美的體制,民粹應運而生。
莊子不是民粹主義者,卻以「同理心」看待萬物;台灣社會莫過如此,同理心知易行難,卻是解決歧見的唯一途徑,民粹如洪水,若不尋求解決之道,終有潰堤的一天。(逸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