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TVBS自拍黑道恐嚇影帶之後,引起社會的軒然大波,甚至大加撻伐,雖然該台不斷的做出自清的動作,但總是無法去除民眾心中的疑慮,因此對其如何懲處就變得相當的重要。
在這其中,警政署已經展開相關人士的約談,我們無以置喙,不過其主管事業單位的NCC在這個最需要的時刻所做出的懲處,卻讓人覺得不妥,不僅有失其專業監督之責,甚至難脫被動回之嫌。
我們看到,NCC所做的懲處是針對該台罰款二百萬元,這對於當事人而言是過輕,而NCC還做出媒體的行政主管不能兼任節目主持人的決定;表面上看是有所做為,但是仔細一看,這樣的現象存在已經將近十年,現在NCC順水推舟才提出,怎不令人懷疑其專業何在?
基本上,每一個機構都應該有其功能性,才能讓民眾對其產生信任感,也就是說,當其功能不彰時,民眾的信任感將逐漸淡去,甚至會懷疑其存在的必要性;想當初,為了導正媒體的亂象,在藍綠的對立中才好不容易成立的NCC,如今在國家最需要的時刻所做出的決定居然是如此,真的讓人相當的失望。
我們對於TVBS並沒有既定印象,只是就事論事,尤其犯了這麼大的錯誤之後,所做的「彌補」居然是不斷企圖自圓其說,更希望民眾再給予機會,這樣的態度看在NCC委員的眼中,真不知做何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