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智財局將「著作權法」最新修法草案放上國發會網路平台供討論,其中幾個與民眾切身相關的議題特別受關注。智財局指出,過去不少碩博士畢業生不願公開論文,不利學術交流、傳承,此次修法把取得學位的碩博士論文,全視為同意公開發表;官員表示,此舉還有避免論文抄襲氾濫、提高論文品質的「額外效果」。
官員指出,現行著作權法對碩博士論文是「推定公開發表」,作者可「明示」不想公開發表,以保留「公開發表權」。實務上不少畢業生勾選論文不公開,導致碩博士論文只能存放在圖書館倉庫內,無法上架供閱覽利用,教育部、國家圖書館都曾向智財局反映此問題。
官員指出,過去部分學生不願公開論文,是因論文內容多是抄襲他人,教育部對此也相當頭痛。
官員表示,未來若修法通過,論文除非涉及專利、國防機密等特殊狀況,否則都將改為強制性公開發表,此舉可促進學術交流,並藉此提升論文品質。不過修法不溯及既往,三讀過後的碩博士論文才適用新制。
此外,智財局也在國發會網路平台說明,修法過後,只要滿足一定條件,就可公開發表作家生前未發表的作品。
現行著作權法尊重創作者個人意願,創作者可自由決定是否公開創作,即使作者去世,著作人格權也將永遠持續;作者生前若決定不公開發表作品,就無人能再公開。據傳作家張愛玲生前曾透露要銷毀《小團圓》小說手稿,但後來皇冠還是出版,曾引發爭議。
官員表示,為促進著作流通,這次修法特別規範除非有「特殊情形」,否則若經繼承遺產的著作財產權人(即相關家屬)全數同意,原則上可公開發表作者生前未公開作品,不會有侵權問題。官員舉例,不適合公開狀況包括:著作人生前曾表示不願公開發表,例如張愛玲曾說要銷毀《小團圓》的意願,就須被納入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