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因弊案遭判刑十九年,卻仍照領退休金,引發爭議。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明天將審查朝野立委提出的《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草案,若公務人員涉嫌貪瀆、經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者,不得申辦退休。
現行涉案公務員除非遭「褫奪公權」,否則不影響令退休金的權益。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提案說明指出,擇領或兼領月退休金人員,因貪瀆案經判刑確定並入監服刑期間、或因案被通緝期間,應停止領退休金。
由於《公務員懲戒法》未將屆齡及命令退休者列為限制辦退或資遣範圍,以及簡任十職等以上公務人員,即使送請監察院審查,仍可利用「案件尚在審查期間」申請退休;民進黨團版本增訂,一旦移付懲戒或送請監院審查中,均不得申辦退休或資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