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偵辦醫界集體逃漏稅案,查出名醫成立數基金會,涉嫌以「假捐贈真逃稅」幫助數百名醫師逃稅,即假公益名義捐款基金會,再由基金會以獎助研究計畫為名,將大部分款項匯還。多數人認罪獲緩起訴,但要捐款國庫,二十幾名不認罪,依違反稅捐稽徵法起訴。
有醫師指出,基金會成立是為協助醫學研究發展,捐款經公證,依基金會規範申請,有研究計畫及經費支出,並無不法。
重點在於,迴避利益及有無對價問題。捐款及獎助為同一基金會,無論程序如何周延,難免有右手進、左手出的利益衝突之嫌,除非必要及正當理由,即應自行迴避。
捐款、獎助及避稅金額、研究計畫金額所需經費,彼此有無對價關係,是否符合比例,問題重重。
法律規定及捐款獎助流程,出現爭議性漏洞,主管機關應彙整各界意見盡速修法彌補,別讓不法有機可乘。
安旗(台北市/家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