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常可看到為了分財產起紛爭,導致兄弟姊妹反目成仇的相關媒體報導。讓我想起多年前,三位妻舅分財產時,乾淨俐落,一團和氣的經驗。除讚嘆妻舅們的魄力外,認為亦足供時下的手足們分產當參考。
岳父母雖白手起家,但因善於營商且勤儉刻苦,直到六、七年前相繼過世時,在小鎮上也算累聚了些許財富。由於他們生前對於財產分配,只做了約略的提示並未具體分配,便因病相繼去世,因此讓其他親人十分好奇:三位妻舅打算如何分配財產?
三位妻舅在面對岳父母留下的動產、不動產與存款等遺產時,很明快的取得共識---由三兄弟自行協議(妻與妻姊依鄉間習俗,不參與協議任由贈與),並依決議分產,無須透過族親長輩當公親仲裁分產。三位妻舅亦約束自己的內人,不能參與兄弟間的協議,而協議成立後,內人們更不能有長短語,以顯現兄弟間的自主性與互信互諒。
事隔六、七年,迄今三位妻舅感情融洽,從未聽聞有任何一位兄弟對於當初的分產協議後悔,而他們各自的內人,也從未有雜音。這樣分產的愉快和樂經驗,在小鎮立下良好的典範,更不辱岳父母生前告誡兒女們:「汝兄弟千萬不要為財產的分配鬩牆,讓咱家列祖蒙羞」的家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