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曆年前,公共電視推出新的服務,凡是它擁有版權的節目,首播之後,另通過網路,提供任何人觀看七天。
何以只是七天,不是更長?原因可能不止一端,但影音節目存放的時間愈久,管理及流通成本就會(雖然不是等比)增加,應該會有關係。
公視礙於經費短缺,進入網路的規模只能緩步慢行,無法與新媒體的發展匹配,非戰之罪,實是銀兩不足所造成。因此,我們的用語還是公共「電視」,但在海外,愈來愈多的機構強調,在網路、電腦、手機與各種應用程式發達的年代,「公共服務廣電」必須正名,現在是公共服務「媒體」;即便居家看電視的形式,依然重要。
在這方面,轉型意識比較早的國家,仍在歐洲(特別是北歐)。二○○二年,北歐傳播學界與業界攜手,成立「再造公共事業的願景與詮釋」(Re-Visionary Interpretations of the Public Enterprise),其後亞洲、大洋洲、美洲與非洲的同道,紛紛響應。至今,它已舉辦七屆雙年會,二○○七年推出的專書,標誌了這個轉型與擴充,書名就是《從公共服務廣電到公共服務媒體》。
適巧,我們的公視也率國內電視之先,在二○○七年成立新的公民影音平台Peopo。它「強調異質參與」,歡迎、鼓勵並協助有意願的人製作內容,放入平台,從中,任人提出主張,並與他人互動的機會,得到公共事業的穩定支持。
顯然,我們的公視同樣重視新技術的特性。在數位年代,公共事業如公視,既然旨在服務而不是牟利,就會儘量不以人為形式,設置路障,阻礙數位內容的四處走動。
公視是以在經費拮据之下,仍然想方設法,希望善用網路,服務國人。
然而,經費問題揮之不去。依照國民平均收入的投入金額,我們的規模僅有香港與美國的數分之一、只是韓日澳洲的數十分之一,勉強超過英國北歐等國的百分之一。
如果規模繼續迷你,那麼,公視擁有版權的節目(包括新聞),無論品質或是數量,無法充分,公視人再有心進入新媒體,提供更方便的使用方式與情境,也是心有餘力不足。
對於經費問題,公視董事會自然心知肚明,因此在一般募款之外,另從二○○七年底的若干天,每天使用若干時間,通過自己的螢幕,由影音及許多文化人(可能也有NGO團體),現身說法,向公視觀眾訴求,呼籲捐款。該作法後來擴大,二○○九年從一次變成兩次,再來更見頻繁,如果不是每天有,至少三不五時就來,不再是年中歲末各一回。
通過這個方式,公視募了多少款,不得而知。但先討論三點。
第一,公視不能播商業廣告,但可以放節目贊助者的名稱。那麼,這些向個人募款的時間總和,轉為用來謝謝放贊助者,所獲金額會不會更多?其次,這些募款影音,只能召喚公視的觀眾,可能流於產生一種印象,變成本來所有人都有份的公視,卻有另一個部分,專屬捐款人。此時,有錢出錢的味道淡化,經濟學說的私人「俱樂部」會員之成分,反見濃厚。
最後,俱樂部私有化的意象,理當避免,努力方向不是募款,是歐日澳模式,亦即贊助也要避免,至於錢財,最好通通政府公務預算,或隨水電(及其他傳播硬體與通路)的附加捐,予以滿足大部分。如果真要電視募款,那麼,訴求應該要作調整,以後若有機會,再就此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