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天年假已過,但依傳統的習俗,沒過元宵,春節就還沒結束。農曆正月十五是新年的第一個月圓之夜,中國人會大肆慶祝,迎接春天的到來。
元宵節又稱上元節、小正月、元夕、小年或燈節,節日起源於漢朝,漢文帝將正月十五定為元宵節,正式確立為國定假日,全國放假一天。有趣的是,隨著時代的推演,政府主導的慶元宵規模和放假天數愈來愈多。
擷取一段唐宋過元宵的情景,為年味淡的台灣,發個思古幽情。元宵在唐代有三天的假期,長安城也取消宵禁,全城以燈點綴,在這難得的三夜裡,民眾相偕外出賞燈。
到了開元年間,唐玄宗更斥資搭建燈樹、燈樓,在燈下還有宮廷遴選的歌女、戲團表演。當時的未婚男女,還會藉賞燈之便,尋覓自己的終身伴侶,簡直比七夕更像情人節啊!
宋代的元宵假期加碼為五天,宋人的花燈,除了裝飾在城中,還做為頭飾,不分男女均佩戴,走在街上,看起來宛如會走動的燈,隱隱綽綽,別有一番情趣。
時光已過千年,各種照明已將黑夜日日點亮如白晝,但「團圓」不是每天都能有的,趁著猴年元宵還未過,一家人聚在一起,吃碗熱騰騰的湯圓,即便外頭天寒地凍,心頭也是暖意滿溢。(宣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