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收到多年沒聯絡W的訊息。無任何客套話語,直接問:「我當會首,妳要參加嗎?」
現在社會新鮮人的第一桶金,幾乎都是透過銀行理專建議購買定時定額的基金而來。但在定存利率比現在高出很多的時代,剛踏出校門進入職場的我們,大多是定存起家,不過,我的第一桶金卻是標會存下的。
記得剛畢業的我,每個月公司發薪資時,就覺得一定要好好犒賞自己,消除一下這個月戰戰競競的工作疲勞。一段時間之後,老媽實在看不下了,要我和她一起跟阿姨的會,不消幾年,我就擁有了第一桶金。
所以,當同事W因為買房湊頭期款而組互助會時,大家理所當然地共襄盛舉。身為同部門又是麻吉的我,本應當仁不讓地參一腳,但因當時年初,我才剛加入阿姨為期二年的互助會,一下軋兩個會,我很難過日子。於是,只好跟W說明原委,告知下次有機會再參加。
沒想到過了幾個月,W竟不告而別辭職離去,做事一向中規中矩盡責的W跌破眾人的眼鏡。更慘的是,她故意避而不見,搞失聯,公司同事跟她的會要如何處理?大家只好自救開會,才知原來很多人的活會都被她動了手腳變成了死會,大家都被蒙在鼓裡,氣到不行。
事隔多年,W難道不知道要先道歉,並開誠布公講清楚說明白當初不告而別的真相嗎?否則大家怎麼可能盡棄前嫌?多年前不告而別的前車之鑑,說什麼我也不可能淌這混水,只好讓訊息已讀不回了。